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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門醫療社團法人南門醫院糖尿病衛教中心組織章程
 
第 一 條: 南門醫療社團法人南門醫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提升恆春次區糖尿病醫療照護品質,特訂定本院糖 尿病防治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設置辦法。

第 二 條:本中心任務如下:
  1. 配合中央健康保險局「糖尿病照護改善給付方案」執行計畫,提升國人糖尿病相關之照護品質指標。
  2. 整合及協調全院糖尿病醫療相關品質改善之業務。
  3. 建置糖尿病診療資料庫及監控糖尿病之照護指標。
  4. 規劃糖尿病相關之研究計畫。
  5. 規劃及協助健康照護醫事人員糖尿病相關之教育訓練。
  6. 推動糖尿病病友支持團體之運作。
  7. 推動糖尿病前期、代謝症候群及肥胖症等高危險群之健康促進。
  8. 推動糖尿病防治相關之社區服務。
  9. 其他有關糖尿病醫療照護品質之事項。

第 三 條:
本中心置主任 1 人,由李明 院長兼任,另置 執行祕書 1 人,中心其他成員由家庭醫學部、內科部 內分泌及新陳代謝科、護理科、營養室、醫療事務管理中心、資訊室及社工室等單位指派代表,以任 務編組方式共同組成之。
 
第 四 條:
本中心置糖尿病個案管理師若干名,負責行政業務、糖尿病病人資料登錄、衛教及管理,糖尿病個案 管理師之資格另訂之。
 
第 五 條:
本中心每二月定期召開會議 1 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相關業務經會議決定後並執行之。
 
第 六 條:
本辦法經簽奉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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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:2024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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